合作单位 : 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
合作模式 : 科技券平台建设+平台运营
政策发布时间: 2015/4/2
补贴对象: 中小微企业、创业团队
适用范围: 测试检测、合作研发、委托开发、研发设计、技术解决方案等
补贴比例及额度: 服务金额5万元以下部分补贴50%;5万元以上部分补贴15%。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。
合作单位 : 嘉兴市科技局
合作模式 : 科技券平台运营
政策发布时间: 2017/8/22
补贴对象: 企业、创业者、创新载体
适用范围: 合作开发、委托开发、科技评估、技术查新、测试分析、产品设计、技术培训、知识产权服务等
补贴比例及额度: 各区根据当地实际自主确定最高申领额度和单项技术合同支持比率。对市级创新载体按照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上年度实际兑付总额不超过30%给予补助。
政策发布时间: 2017/1/9
补贴对象: 中小微企业
适用范围: 委托开发、合作研发,检测分析,技术解决方案、科技咨询等技术服务
补贴比例及额度: 按购买技术服务实际费用的50%给予补贴。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
合作单位 : 沈阳市科技局
合作模式 : 科技券平台建设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1/2
补贴对象: “一区多园”及经认定创业基地内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
适用范围: 检验检测、工艺验证、产品研制、试验研究、科技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活动
补贴比例及额度: 按单项服务合同费用的60%进行兑换,兑换数额不高于创新券面值总额;每个服务机构每个年度兑换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50万元
政策发布时间: 2014/12/10
补贴对象: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的小微企业、推荐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
适用范围: 测试检测、合作研发、委托开发、研发设计、技术解决方案、购买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等科研活动
补贴比例及额度: 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最高50%核定,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最高25%核定,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最高10%核定;1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补贴。每个申报周期补贴不超过20万元
政策发布时间: 2015/10/29
补贴对象: 天津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“一区二十一园”内科技型中小企业
适用范围: 研发设计(委托开发、合作研发);检测认证(样品测试、新产品检验、产品性能测试);购买新技术、新产品;竞争情报分析、技术解决方案、知识产权、创新战略等科技信息和专业咨询
补贴比例及额度: 按业务合同金额的50%核定。每个申报周期补贴不超过5万元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9/2
补贴对象: 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
适用范围: 测试检测、合作研发、委托开发、研发设计、购买技术方案等创新相关活动
补贴比例及额度: 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1:1使用。每个申报周期申请创新券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
合作单位 : 济南市科技局
合作模式 : 科技券平台建设
政策发布时间: 2017/3/27
补贴对象: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;服务机构
适用范围: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(研究开发、技术转移、检验检测、知识产权、科技咨询、互联网和科技金融等)、各类创新创业专业化服务、创新创业活动;申请高企认定的科技型企业、金种子企业、通过“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”和“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”引进的创业人才(团队)在济南市创办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各类科技园区创办/领办的科技型企业、符合《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和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
补贴比例及额度: 暂无信息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2/4
补贴对象: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
适用范围: 测试检测、科学数据、科技查新、生物(种质)资源;合作研发
补贴比例及额度: 5万元及以下的部分100%;超出5万元的部分定额比例核定。每个周期最高20万元
合作单位 : 陕西科技资源统筹中心
合作模式 : 科技券平台运营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11/17
补贴对象: 中小微企业、入孵企业或团队、新型研发机构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
适用范围: 使用大型仪器设备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设备、购买成果评价;科技成果转移转化;创业孵化服务;科技金融服务
补贴比例及额度: 使用大型仪器设备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设备(平台),或购买成果评价等技术创新服务,每个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;科技成果成功在陕西省内完成转化的,对成果吸纳方按成果交易额不超过5%给予奖励,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万元
合作单位 : 石嘴山市科技局
合作模式 : 大仪平台建设
政策发布时间: 2015/8/7
补贴对象: 小微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
适用范围: 检验检测、科技查新、专利评价、技术评估以及商标注册、产品标准制定等服务;合作研发、委托研发、技术解决方案等活动
补贴比例及额度: 技创新服务费用在 5 万元及以下的,按照核定有效金额的 50%兑付;超出 5 万元以上的部分,按照不高于核定有效金额的 25%兑付。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7/6
补贴对象: 中小微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
适用范围: 研究开发、技术转移、检验检测认证、创业孵化、知识产权、科技咨询、科技金融、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
补贴比例及额度: 中小微企业抵用额度不超过单次购买服务支出的50%;创新创业团队可全额抵用服务支出费用。每年申领上限为5万元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9/27
补贴对象: 科技型企业
适用范围: 研究开发、技术转移、检验检测认证、创业孵化等服务
补贴比例及额度: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每年申领额度2万元;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每年申领恶俗20万元;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每年申领额度30万元(新三板)、10万元(创新板)
合作单位 : 贵州省信息技术创新服务中心
合作模式 : 大仪平台建设
政策发布时间: 2014/12/30
补贴对象: 企业
适用范围: 技术开发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、技术咨询合同、技术服务合同
补贴比例及额度: 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兑现额度。定力技术开发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的,发放最高额度50万元;订立技术咨询合同、技术服务合同的,发放最高额度20万元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1/21
补贴对象: 科技型企业、创新型企业创客;省大仪平台单位
适用范围: 购买检验检测、仪器设备使用、知识产权、数据分析、法律咨询、创业培训等科技创新服务;省大仪平台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、测试技术咨询的费用
补贴比例及额度: 补助不超过购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%。补助额度不低于1万元,科技企业不超过20万元,创客不超过3万元,省大仪平台单位不超过6万元
政策发布时间: 2015/4/1
补贴对象: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、科技服务机构、高校和科研机构
适用范围: 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、设计、咨询、检验检测、信息等;为建立研发机构而购买研发设备等
补贴比例及额度: 珠三角地区的试点市:按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经费比例不超过1:3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;粤东西北地区的试点市:按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经费比例不超过1:1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
政策发布时间: 2016/10/22
补贴对象: 企业
适用范围: 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
补贴比例及额度: 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,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,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,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。依据经认定登记的合同金额,按最高不超过50%的比例核定
提供资源共享、成果转化、创业服务等一揽子科技政策服务
涵盖咨询策划、平台建设、运营实施、成效总结等各个环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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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企业高效对接创新需求、为服务机构搭建市场之桥、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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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式一 平台建设+平台(政策)运维
牵翼负责从系统设计、系统开发、政策运行、总结 评估等全流程工作
模式二 平台建设
牵翼主要负责系统设计、系统实现、系统对接等工作
模式三 平台(政策)运维
牵翼主要负责平台线上运维、政策落实、总结评估等 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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